二是具有规模巨大而有效的国债和准国债交易市场,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流动性便利。
这在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过程中算是高的了。今后经济增长靠什么?要靠广大人民的创新精神、创业活动。
这都是新常态中所必需的。现在是工业化阶段向后工业化阶段过渡,过渡的时候不可能保持这么高的经济增长率。有了钱以后就变成了拖拉机户、播种机户,还可以开店。在后工业化阶段,如果还和过去一样保持8%以上的经济增速,那么,只会有产能过剩。20年前的中国金融市场死气沉沉,完全是计划经济下的状态。
也就是说,首先要适应第三产业为主的后工业化阶段,GDP增长率会放缓。虽然今年三季度GDP增速低于7%,为六年来首次。第三是仿效危机后国际央行改革最新经验,将三会并入央行,采取超级央行模式。
当然,正如不少有益建议所提到的,三会纳入人民银行只是协调监管框架改革的一步。然而时至今日,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仍主要是信息交流平台,意义有限。例如,央行与银监会方面,早前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上便存在分歧,央行希望严格监管,而银监会则担心冲击到银行利润。而欧债危机之后,欧盟亦批准了建立以欧央行为核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强化了欧央行在监管方面的地位。
二是一行三会合并重走老路。然而,现行一行三会监管格局与这一发展趋势相悖,导致金融市场机械分裂,监管真空区与监管套利的现象普遍存在。
如今,针对金融协调监管改革的话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支持者与反对者皆有不同见解。现有分业监管、机构监管的逻辑框架适用性较低,混业监管更合适。四是央行作为最后贷款者,又是超级金融监管当局,集所有权力于一身,容易产生道德风险。而结合上文逻辑,即无论是增加制衡也好,专业性较强也罢,抑或是降低道德风险也可,在危机已经频繁发生,且损失不断加大之余,仍旧持有上述传统观点恐怕已经站不住脚了。
而早在2013年6月,中国也发生了令人瞠目的货币市场流动性危机,俗称钱荒,更由于央行与金融机构之间沟通不畅,一度导致银行间隔夜利率一度飙升至接近30%,显现出分业监管的漏洞。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决策层的态度从最初观望,到如今大力支持,并提出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原因在于,对于第一个方案,成立更高层面的监管机构,协调一行三会,笔者对其效果存疑。第四,部门利益之间协调困难,一行与三会之间、三会内部之间往往存在着目标不一致,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利率市场化方面,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等等。毫无疑问,上述三种途径,均是对现有制度的改进。
实际上,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已为我们提供经验教训,当时次贷产品横跨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产品设计,监管落后恰恰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一旦完成,可以深刻改革以往监管框架的弊端,帮助央行获得信息优势,降低最终贷款人的救助成本,并有助于宏观审慎管理的实现。
第七,金融创新,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大了对现有金融监管的挑战。相反,不论是成立协调监管机构,还是三会并入央行,原有的专业技能都仍会得到发挥,对此无需过度担忧。归纳下来,大致有以下三种途径:第一是强调把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做实,比如在国家层面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从更高层面协调一行三会。六是央行目标越多,越不利于传统的货币政策目标实现。而中国货币政策目标历来多元化,不仅包括低通胀、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创造适度的就业机会、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甚至承担金融稳定与改革发展。在笔者看来,目前对于金融协调监管的讨论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是否应该调整,核心争论体现在监管调整的成本与收益究竟孰轻孰重。
例如,英国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彻底而全面的改革,取消了原有综合监管机构——金融服务局(FSA),赋予央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责,又将微观审慎监管职责收归央行。FSA前主席特纳勋爵(LordAdairTurner)更是在操刀改革时提到在一个完美世界中,我宁愿希望我们能够在2005年或2006年的时候就完成这项改革。
按此逻辑,如果仅是在机构松散的情况下将一行三会合并在大决策机构之下,各自内部利益与各部门目标不改变,激励机制没有形成,与此同时,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施行又是专业性相当强的工作,期待微观基础分散而决策机构进行专业性判断,帮助多方协调,难度颇大,亦有些理性化色彩。实际上,危机之后英国金融监管的改革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诸多启迪。
在笔者看来,未来监管协调机制应该遵循立体式改革模式,即从横向、纵向、立向三个方位进行协调改革,方能发挥作用。汇率市场化方面,央行完成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改革。
其后引发的股市大幅下滑以及连锁反应更让各监管部门手足无措,并加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与救助成本。虽然上述监管可以满足三会之间的监管真空,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但央行与新成立的监管委员会如何协调更是未知,无法改变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与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困局,一旦危机发生,成本必然较高。虽然各自专业水平已经提升,但股灾与钱荒都显示,仅局限于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不能做到协调监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意义有限。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经验表明,各国央行的政策目标已经走向多元化,加强宏观和微观审慎监管被多国纳入央行职责范围。
伴随着人民币加入SDR,人民币成为储备货币水到渠成。相比之下,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方案。
一行三会分立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不可否认,这一参考美国在上个世纪30年代形成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模式,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于整顿金融秩序,防止金融系统腐败起了很大的作用。一、改革现行金融监管框架势在必行 仅第一个层次即是否应该调整而言,笔者认为有八大理由去改革现在的金融监管框架: 第一,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现有金融监管体系严重落后于金融发展现状。
但笔者认为,寻找符合现有金融发展方向而又激励相容的监管框架改革仅是第一步,相关的配套改革,如国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法制建设等需要协调推进,方能达到良好初衷。可以看到,危机之前,英国由金融服务局(FSA)对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实施统一审慎监管,但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英国思考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取消了FSA,改为以构建强有力的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架构。
确实如此,今年7月发生的股灾令人不寒而栗。要知道,以往并非没有统筹协调监管的先例,早在2004年,三会就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而笔者也在文章《中国货币政策新框架思辩》文章中提到,为了达到多重目标下的次优选择,央行需要一手减负,一手加责。而此前著名学者谢平亦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认为此次互联网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其实提供的是平台服务,其在信息、数据、产品、服务、渠道可对接很多金融业务,每一种业务都可以衍生出独立的机构,然后在网上有效地整合。
第二个层次是如何调整,成立国家层面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三会合并成立统一监管机构以及仿效危机后国际央行改革最新经验,成立超级央行均是备选方案。更进一步,在笔者看来,金融监管协调不应仅限于金融领域,未来国有企业是否仍然存在预算软约束,监管者能否做到监管而非主管,央行如何做好防止金融风险等,也关系到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方案落地,如简政放权、国有企业改革、财税改革,甚至从本质上来讲,涉及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国理念,远非简单机构合并便可万事无忧。
第五,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其实际上道出了更深层次的改革目标,即不应是限于形式上合并,更重要的是推动全方位的改革,否则可能造成改革重点不明,效果不佳的局面。
中国央行此前没有金融监管职责,但有金融稳定任务,如果仍然利用碎片化信息,毫无疑问将增加央行的最后救助成本。而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地位的提升,金融监管方面也应该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更加开放的国际化战略,防范金融风险。